关于提前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25、GB28050-2025 以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的声明-20260428
尊敬的消费者、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
为积极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更新,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北京小罐茶业有限公司和黄山小罐茶业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我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提前实施标准
我司决定,自2026年4月8日起,食品标签将提前执行下列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GB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2805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二、实施范围
本次提前实施涉及我司以下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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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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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银罐系列·信阳毛尖茶24罐装 |
小罐茶 |
96克(4克x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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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银罐系列·信阳毛尖茶试饮装 |
小罐茶 |
16克(4克x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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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罐茶·风雅系列·金骏眉红茶A-线上1.0版 |
小罐茶 |
三、 承诺与说明
我司承诺:自上述日期起生产的在实施范围内的产品,严格按照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设计、制作和使用食品标签,确保标签信息真实、准确、合规,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持此声明!